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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我們一、養殖場的野生動物發生疾病或死亡須堅持“四不一處理”原則:即不宰殺、不買賣、不不丟棄,不食用。野生動物必須進行徹底的無害化處理:
二、養殖場應當制定傳染病的防治方案,當發生傳染病時,能及時應對:
三、野生動物發生疾病時,一律不允許交易、販運、應就地進行隔離觀察和治療。有價值的病野生動物應隔離詞養,由駐場獸醫進行診療,并認真填寫治療記錄,對無價值的病、死野生動物,應采取不會把血液和浸出物散布的方法進行撲殺,同時對同群或染疫的動物進行撲殺或無害化處理
四、無害化處理過程必須在駐場獸醫和當地林業局主管部門監督下進行,并做好相關記錄,無害化處理完后,必須對其圈舍、用具、道路等進行消街、防止病源傳播,在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及疾病流行期間要注意個人防護、防治人畜共患病傳染給人。
五、養殖場度棄物處理時堅持數量化、無害化、資源化原則、每日定期清理廢棄物,并統一堆放到指定焚燒點進行無害化處理。